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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发表时间:2015-06-18 00:01作者:普永先

1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10.1    一级资质标准

10.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1亿元以上。

10.1.2 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市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且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

10.1.3 企业工程业绩

10承担过下7类中的4工程的施工,中至少有第1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城市主干道25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次干道以上道路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广场硬质铺装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

2)累计修建城市桥梁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单跨4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3座;

3)累计修建直径1米以上的排水管道(含净宽1以上方沟)工20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0.6以上供水、中水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0.3米以上的中压燃气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累计修建直0.5米以上的热力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

4)修建8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10万吨/以上的供水厂工程2项;或修建20万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10万吨/日以上的排水泵站4座;

5)修建500/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2项;

6)累计修建断面2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隧道工3公里以上;

7)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项2项。

10.1.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3项中的2项机械设备

1)摊铺宽度8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2台;


2100千瓦以上平地机2台;



3)直径1.2米以上顶管设备2台。


10.2.1企业资产


二级资质标准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10.2.2 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12人。


2)技术负责人具8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75人。

10.2.3 企业工程业绩

10承担过下7类中的4工程的施工,中至少有第1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城市道路1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道路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


2)累计修建城市桥梁面积5平方米以上;修建单跨2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2座;


3)累计修建排水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或累计建供水、中水管道工10里以上;或累计修建气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热力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

4)修4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5万吨/以上的供水厂工程2项;或修建5万吨/日以上的水泵站、排水泵站4座;

5)修建200/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2项;

6)累计修建城市隧道工程1.5公里以上;

7)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项2项。


10.3.1企业资产


三级资质标准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10.3.2 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5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相关专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


10.4.1一级资质


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0.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各类城市道路;单跨4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

215万吨/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25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5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及中水道工程;

3)中压以下燃管道、调压站;供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各类热力管道工程

4)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断面25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

6)各类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7)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10.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25的城市桥梁工程

28万吨/日以下的给水厂;6万吨/日以下的污处理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0万吨/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径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32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直径0.2米以下热力管道

4)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不包括轨道交通工程);

65000平方米以下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7)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注:

1.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热力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地下过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2.市政综合工程指包括城市道路和桥梁、供水、排、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的工程

3.相关称包桥梁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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