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核准类优惠办理发表时间:2015-06-30 15:06
【业务描述】 营业税核准类优惠办理是指符合营业税优惠条件的纳税人,将相关资料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案头审核后方可享受,具体包括: (1)安置残疾人员就业营业税优惠。 (2)随军家属就业营业税优惠。 (3)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营业税优惠。 (4)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优惠。 (5)世界银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免征建筑安装工程和项目服务营业税优惠。 (6)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收入营业税优惠。 (7)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营业税优惠。 (8)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营业税优惠。 【办理地点】 办税服务厅办理 【报送资料】 (1)安置残疾人员就业营业税优惠办理: ——《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安置的残疾职工名单(各月)及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8 级)》原件及复印件。 ——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及清单。 ——企业通过金融机构向残疾职工支付工资证明材料。 ——职工名单,安置残疾人名单及岗位安排,符合安置比例及相关条件的用工情况说明。 (2)随军家属就业营业税优惠办理: ——安置企业应提供: ①《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②师(含)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军(含)以上政治和后勤机关共同出具的加盖部队公章的“安置随军家属达到规定比例企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④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工资发放清单、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及清单。 ⑤职工名单,安置随军家属名单,符合安置比例要求的用工情况说明。 ——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应提供: ①《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②师(含)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配偶的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雇工8 人(含)以上的适用新办服务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工资发放清单、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及清单;职工名单,安置随军家属名单,符合安置比例要求的用工情况说明。 (3)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营业税优惠办理: ——安置企业应提供: ①《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②师(含)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工资发放清单、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及清单。 ④职工名单,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名单,符合安置比例要求的用工情况说明。 ——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应提供: ①《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②师(含)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雇工8 人(含)以上的适用新办服务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工资发放清单、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及清单;职工名单,安置随军家属名单,符合安置比例要求的用工情况说明。 (4)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优惠办理: ——《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房屋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交易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世界银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免征建筑安装工程和项目服务营业税优惠办理: ——《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项目具体承包商和各承包商的具体承包金额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建筑安装工程和项目服务收入相关证明材料。 ——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项目总投资额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收入营业税优惠办理: ——《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提供房改批文等有关证明材料。 ——出售住房合同及收入证明材料。 (7)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营业税优惠办理: ——《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房管部门出具的自建证明材料。 ——房产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出售住房合同及收入证明材料。 (8)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营业税优惠办理: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赠与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遗嘱继承的应提供受赠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下列情形分别应再提供: ①离婚财产分割的,提供离婚证明原件、民政部门确认的财产分割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②继承不动产的,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遗嘱人处分不动产的,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的,提供证明赠与人和受赠人抚养关系或赡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赡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其他情况,提供证明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人民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下一篇企业所得税批准类优惠办理
|